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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环保“回头看”为契机 推动云南高质量发展系列评论五: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

浏览量:5428   作者:  日期:2018/6/28

记者从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我省持续加大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投诉转办件责任追究力度,已问责单位11个、个人225人。(627日 云南日报)

此前,省委书记陈豪、省长阮成发分别主持召开的会议上曾指出,要高度重视督察组指出的我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敢抓敢管、动真碰硬,及时公开查处和整改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就是督察第一轮督察整改情况,督察之前发现的问题整改了没有,整改的彻底不彻底,人民满意不满意。督察回头看不只是督察发现的问题整改了没有,而是还有督察有关方面是否真正执纪问责的问题。

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用最严的措施、最高的标准、最大的力度,亲力亲为抓好问题整改。其实,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关键就是问责,如果不问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就形同虚设。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了问题,企业不整改或应付差事,那不只是企业的问题,也是监管不力、不负责任的表现,就该问责。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环境保护需要的是尽责,只有严格履行监管职能,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才能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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