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组织保障这个前提不动摇。州妇联及时召开部门启动会,成立由主席为组长,常务副主席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成立处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省、州实施意见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机关考核标准制定创建工作进度表,确保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创建活动。同时,把学习领会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规放到创建工作的重要位置上来,制定全年学习计划,以集中学习和自学两种方式确保全体机关干部职工从高处把握、在实处着力、向深处推进,真正做到学建结合、以学促建。
强化“团结和谐”这个总基调不动摇。州妇联在民族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上始终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由处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形成科室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制定出台了《德宏州妇联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活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原则、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和追究。树立“信访工作无小事”的观念,制定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活动信访上访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在信访上访工作上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即主席负总责,常务副主席分管,权益科具体负责,妇女发展科配合接待信访上访工作。针对信访工作中的不同情况,积极探索做好信访上访工作的新举措和新途径,以发展保稳定,以稳定促发展。
强化改善民生这个目标不动摇。州妇联多年来坚持通过实施项目、举办培训班、创建活动阵地等手段和方式,将帮扶面延伸、拓展到对各民族妇女及家庭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不断为提高各民族群众生活质量出实招、谋实效。在项目帮扶上,累计实施贷免扶补1250户,发放资金10999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90户871万元,带动就业1890人。在教育培训上,累计举办禁防、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妇幼保健、种养殖技术等各类培训219期,培训人员28093人。
强化脱贫攻坚这个核心不动摇。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中,州妇联充分发挥妇女组织和各族妇女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独特作用,推动出台《德宏州巾帼脱贫行动计划(2016—2020年)》,预计到2020年将实现:一村一个妇女夜校、一村一名女致富带头人、一乡(镇)一名女村书记(或女村主任)、一乡(镇)一个巾帼扶贫示范基地、一县(市)一个贫困妇女创业基金、一县(市)一个妇女权益维护中心(暨妇女特殊困难救助中心)。州及县市妇联在挂钩村扎实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农村低保精准施保等系列工作。州妇联在挂钩点投入资金60.9916万元开展驻村扶贫工作,投入15.2516万元用于慰问救助贫困党员、家庭、学生,改善村委会办公设施、开展活动,举办禁防、计生、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帮扶两年来已投入180余万元。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