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州委、州政府召开全州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暨州总河(湖)长会议,这是我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的具体行动,充分表明了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设置各级河湖长2400多名,完成“一河一策”方案编制250多个,累计开展巡河17000多次……自去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以来,各级河(湖)长认真履职尽责,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全州河湖库渠面貌有了明显改善,全社会河湖库渠保护意识明显提高,部分河段水污染治理初见成效,2017年全州主要江河重要河段监测水质达标率90%,18个重要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全州河湖生态环境形势仍然严峻复杂,治理保护任务依然艰巨。
“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刚刚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环境话题,一一给出了答案。
目标已经明确,任务已经下达,关键在于狠抓落实。我们要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落实好总河长1、2号令,全力打好“绿水保卫战”,全面推进“德宏清水行动”,力促河(湖)长制见行动、见成效。要紧紧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湖美”的总体目标和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六大主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河湖施策,用河长制、湖长制推进河长治、湖长清。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德宏最具竞争力的优势资源,也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和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们要以更高的站位、更严的政治纪律、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工作力度、更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抓好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坚决守护好德宏的绿水青山,努力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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