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创建工作分为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考评验收、授牌命名四个阶段,全州各级各部门认真对照《德宏州廉政文化示范点申报评审办法》,以1∶2的比例择优遴选申报单位,把具有悠久历史文化底蕴的家规家训家风地方推荐申报州级家规家训家风传承地,并将采取查阅资料与实地查看相结合、现场观摩与互查互评相结合等方法进行考评验收。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将创建和申报活动与基层党组织建设、脱贫攻坚、美丽乡村、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村寨创建、社区建设、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建设等有机结合,做到资源共享、相互促进。同时,对廉政文化示范点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有进有退,对达不到要求的示范点单位及时摘牌调整。
据了解,近年来,州纪委监委以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自信”为切入点,把“廉政文化”建设有效融入“文化自信”中,创建了一批具有自身地域特点、鲜明时代特征、典型示范作用的廉政文化示范点、廉政教育基地和家规家训家风传承地,传承和发扬优秀的廉文化,较好地发挥了“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的作用,有力地推动了社会风气明显好转。截至目前,全州共创建廉政文化示范点168个,其中省级7个、州级64个、县市97个,警示教育基地4个,廉政教育基地5个、家规家训家风传承地2个。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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