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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不断完善教育科技经费保障机制

浏览量:6086   作者:张春梅  日期:2017/12/13

 

近年来,我州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切实落实各级政府投入责任,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及时拨付各项专项资金。

及时出台《德宏州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推进我州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2016年瑞丽市、芒市已分别通过了省和国家基本均衡评估验收,今年陇川县、盈江县已分别通过了省级基本均衡督导评估,年底国家进行实地验收;2014年出台了《全面改善我州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实施意见》,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仅“全面改薄”项目,就按照规划于2014—2018年州县财政计划安排1.67亿元配套经费;为提高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能力和完善我州中等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了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和《德宏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制度的指导意见》;为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建立全州乡村教师激励机制,出台了《德宏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在拨“穷根”上发力,出台了《德宏州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帮扶计划》,做到教育帮扶覆盖全体建档立卡贫困户、覆盖学前到大学教育的全过程,2016年秋季学期州县财政拨付资金700.775万元,惠及建档立卡户学生5085人,2017年州县财政计划拨付资金1187.2万元,全州6556名建档立卡户学生纳入计划。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使我州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切实减轻了负担,城乡中小学公用经费逐步提高,保障力度不断加大,学校运转的水平明显提高,对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均衡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科技方面,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服务科技工作,强化政策支撑引领,不断完善创新发展环境。制定了若干突破性政策措施,确保了科技科协经费投入得到持续增长。州级科普经费从2010年人均0.5元提高到2016年人均1.5元,有力推动了科技工作发展。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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