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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检察院再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浏览量:3340   作者:  日期:2017/11/3

近日,在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评比活动中,州检察院再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这已是州检察院连续五届获此荣誉。

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评比活动每三年一届,旨在表彰全国检察机关在群众信访工作中解决了大批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服务群众的水平和能力显著提高,有能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群众信访工作开创了新局面、实现了新发展、作出了新贡献,敢于担当、勤政为民、群众公认的文明接待单位。2013至2015年,州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作为检察机关联系群众、化解矛盾的一线窗口,全体人员牢记“执法为民”宗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法权益,以国家司法救助等形式解决群众特殊困难,积极回应民生诉求、化解社会矛盾,运用检察职能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维护边疆社会稳定和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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