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全域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力做好我州全域土地例行督察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2017年6月8日至14日,对我州2011年至2016年土地审批供应、土地利用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落实等进行实地例行督察,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
为彻底解决和整改督察发现问题,确保顺利通过检查验收,《通知》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政府和州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制订整改方案,界定责任、细化措施、明确时限,确保整改到位。落实整改责任,要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实事求是,实行责任包干,对例行督察发现的问题,逐一排查分类,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立即整改。建立长效机制,要以此次土地督察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查缺补漏,通过问题倒逼、责任倒查,找准症结,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好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土地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土地执法监管,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妥善处理土地保护开发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有效提升国土资源保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强化督促检查,州国土资源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对各县市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州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整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整改不力的县市进行通报,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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