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德宏州政府下发《关于加强汛期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市、各相关部门加强汛期防范,确保水电站的安全生产。
通知指出,根据气象预测,今年汛期全州年降雨量与历年平均值相比略多,降雨量同期相比偏多,强降雨天气频繁,部分县市相继发生洪涝和地质灾害。目前,全州水电投产装机已达378万千瓦,在建水电工程点多面广,地质条件相对较差。部分老电站、小电站由于建设年代久远,疏于管理,加之电站业主不够重视安全工作,导致我州电站防汛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极为严峻。
通知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各部门、电站企业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防汛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和重大责任,清醒认识严峻形势和突出问题,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增强忧患意识,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各项措施,扎实抓好落实,确保我州水电工程安全度汛。要层层落实以行政领导负责制为主的各项防洪度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和政府监管责任制等行之有效的责任机制,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加强对雨情、水情及山洪、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监测。一方面要加强与水文、气象等部门的联系,加强信息互通和传送,提高洪水和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预警能力。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同地震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早掌握地震预测预报信息,切实做好危险区域水电站防震减灾工作。
通知还明确,要切实加强巡查监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汛中、汛末防汛安全全面的自查和检查,狠抓落实,进一步抓实防汛工作各项措施。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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