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直各单位:
德宏州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工作自2013年1月1日已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在实施、执行过程中,许多单位和个人对工伤保险的参保、工伤认定、工伤待遇等存在诸多疑问、歧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工伤保险工作,使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和因患职业病而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以及因工死亡职工家属正确行使权利,请各单位积极做好工伤保险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工伤保险条例》、<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云政发〔2011〕255号)。
二、德宏电视台一套(21:28分、21:47分左右)、二套(20:54分、21:39分左右)正在播放《工伤保险条例》动漫片及宣传标语,通过故事情节和权威解读,可以使大家全面、准确、通俗地理解工伤保险政策。请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收看。
德宏州工伤认定咨询电话:2213753
工伤待遇咨询电话:2272736
附件:1.工伤保险条例
2.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2日
[附件: 附件1]
[附件: 附件2]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