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征集立法项目
建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德宏州人民代表大会拥有民族立法权和地方立法权,德宏州人大常委会拥有地方立法权。为编制好2018—2022年立法规划和2018年立法计划,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州人大常委会特在全州范围内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州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自治组织以及公民个人可以就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权限范围内的事项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二、民族立法项目建议征集范围为: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需要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事项。
三、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建议征集范围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方面的事项。
三、立法项目建议应有明确的项目名称,阐明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依据、拟规范的主要内容等(参见附件)。
四、立法项目建议请于2017年8月31日前送州人大法制委员会。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德宏州芒市胞波路2号州人大法制委员会
联系电话: 18008821786 传真:2118645
邮箱:286392810
附件:德宏州立法建议项目表
德宏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7月6日
[附件: 20170706_〔〕_关于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_附件]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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