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督查芒市客运北站安全生产工作
由省安全监管局监察专员刘文江率队的省安委办安全生产督查组一行,6月21日至22日到我州开展安全生产督查。
督查组围绕校园安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先后深入芒市、瑞丽,采取实地检查、现场抽查、查阅资料、座谈了解等方式,对相关学校、企业、施工项目等进行督查。每次现场督查结束后,督查组都细致地向被督查项目单位反馈督查情况,指出存在问题,同时就发现的问题向当地政府进行反馈,提出了整改建议和要求。
在芒市,督查组首先检查了芒市幼儿园(主园)的安全工作,实地察看了园内外环境,了解校园安全基础建设及安保设施的监管使用情况,建议校方要狠抓日常内部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措施,加强安全教育,优化校园环境,确保孩子安全、健康、快乐成长。在现场检查芒市华江水岸星城一期(板过河商业街)时,督查组详细查阅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日常安全生产的痕迹资料,现场察看了在建的施工项目,结合近期发生的安全事故案例,叮嘱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在芒市客运北站和芒市东驿物流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督查组要求相关单位要紧绷安全之弦,对违规行为的管理处罚要实要狠,要不断创新管理方式方法,加大对驾驶员的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当天,督查组还现场检查了三台山隧道1#斜井。次日,督查组还到瑞丽现场检查了姐告国门小学、姐相中心小学、云南联合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瑞丽基地建设工程、云南华驿国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瑞丽市枢纽客运站及畹町隧道出口的安全生产工作。
督查组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化安全生产第一意识”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抓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将日常检查与行政执法相结合,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力度,下狠手、出重拳,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要切实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先期应急处置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职责,不断提升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水平,从源头上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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