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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公务用车增加监督标识

浏览量:3040   作者:李艳  日期:2017/6/14

我州公务用车将统一喷涂“公务用车”标识和“0692-2100921”监督电话。今后公车私用、违规换用占用、私停私放……再也逃不过群众的眼睛。

我州近日印发了《关于公务用车增加监督标识的通知》,全州各级党政机关公车的两侧将统一喷涂“公务用车”标识和“0692-2100921”监督电话,统一张贴字样和颜色,统一张贴位置,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强化社会公众监督作用,群众若发现公车使用有违规违法问题,可直接拨打监督电话投诉举报。

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核定保留的车辆,以及全州各级各类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保留的车辆等,都纳入统一标识化喷涂的范围。

据了解,接到投诉举报电话后,将分类处理。其中,涉及公车交通违法的,直接转送公安交管部门处理;涉及违规使用公车的,根据车辆牌照归属地转送相关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处理。对有投诉举报的,严格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对查实的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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