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至21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兴才率州人大财经委员会与常委会预算工委联合组成的检查组,到各县市就全州乡镇预决算审批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以及德宏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实施办法(暂行)》情况审议意见的具体落实。检查组一行以听取情况汇报、实地检查的方式,深入五县市10个乡镇,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预决算审批和预算执行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听取了州政府就全州50个乡镇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批预决算情况和预算执行管理情况的汇报。通过检查,全州50个乡镇已依法全面启动全口径预算审批程序,预算细化程度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监督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
针对下步工作,王兴才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乡镇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工作;要充分发挥乡镇基层政权组织在经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要依法理财、依法用财、依法管财;各县市人大应加强乡镇人大的业务培训指导工作,进一步提高乡镇人大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州财政部门应加快出台乡镇财政管理的指导性意见;要积极帮助反映乡镇财政所人员不足和配备职数问题,要认真督促落实云财预(2013)208号文件精神;就如何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我州的《实施意见》,解决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法定要求与现实工作存在差异的问题,检查组要认真研究,积极帮助反映,推进问题得以解决。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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