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委、人民政府,州委和州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院校,中央、省属驻德宏各单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州各级各部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狠抓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在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了一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先进典型。
为表扬先进、树立榜样,充分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州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成果,进一步激发全州各级各部门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州委、州政府决定,授予盈江县旧城镇等2个乡镇“第四批德宏州文明乡镇”称号,授予瑞丽市勐卯镇友谊社区等4个社区 “第四批德宏州文明社区”称号,授予德宏州地方税务局等12个单位“德宏州2017—2019年度文明行业”称号,授予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等154个单位“德宏州2017—2019年度文明单位”称号,授予芒市遮放镇户闷村委会坝托村民小组等75个村民小组“德宏州2017—2019年度文明村”称号,授予陇川县盛达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户撒分公司农贸市场等7个农贸集市“德宏州2017—2019年度边境文明集市”称号,授予盈江那邦口岸等3个口岸“德宏州2017—2019年度边境文明口岸”称号。
希望受到表扬通报的单位(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模范的行动带动和影响全州广大干部群众,在努力推进我州成为“沿边开放新高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向受表扬的文明乡镇、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村、边境文明集市和边境文明口岸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坚持不懈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探索新做法、创造新载体、形成新经验,以实际行动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在城乡基层落细落小落实,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为全力加快沿边特区、开放前沿、美丽德宏建设,奋力谱写中国梦美丽德宏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德宏州第四批文明乡镇、文明社区和2017—2019年度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村、边境文明集市、边境文明口岸名单]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