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以及《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六十六条关于民族传统节日放假的有关规定,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二、春节: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三、阔时节:2月5日(星期日)、2月6日(星期一)全州傈僳族干部职工放假2天,州内傈僳族聚居区干部职工放假2天,2月7日(星期二)补休。
四、目瑙纵歌节:2月10日(星期五)、2月13日(星期一)全州各族干部职工放假2天,2月11日(星期六)、2月12日(星期日)照常休息,共休息4天。
五、阿露窝罗节:3月20日(星期一)、3月21日(星期二)全州阿昌族干部职工放假2天,州内阿昌族聚居区干部职工放假2天。
六、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七、泼水节:4月11日(星期二)、4月12日(星期三)全州各族干部职工放假2天,4月8日(星期六)、4月9日(星期天)照常休息,4月10日(星期一)调休,共休息5天; 4月15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八、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九、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十、州庆纪念日:7月22日(星期六)、23日(星期日)、24日(星期一)全州各族干部职工放假3天,7月25日(星期二)、26日(星期三)补休。
十一、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县市、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州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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