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至15日,由州应急办、财政局、住建局、民政局、审计局、发改委等22家州直部门和单位组成的验收组深入盈江县,就“5·24”“5·3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行州级验收。
盈江县“5·24”“5·3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民房重建、民生改善、基础设施、防灾减灾和特色增收五大工程,总投资213351万元,其中中央和省支持150513万元。此次验收共分成20个小组,重点围绕民房、工程项目、水利和国土项目等内容,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和实地查看等方式,对“5·24”“5·3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评定和验收。验收组共实地查看了315个项目,其中: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对资金到位和拨付情况、审计情况、民房资金补助情况和延长时限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余19个小组对口检查了本系统项目建设情况和档案资料。
验收组认为,震后两年多来,盈江县各级各部门和灾区各族群众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科学高效有序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民房恢复重建任务如期完成,公建任务已基本完成,截至目前,无重大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问题,灾后恢复重建成效显著,有效改善和提升了灾区的生产生活面貌。主要体现在: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实行了县级主要领导联系挂钩乡镇、县级干部联系挂钩村、科级干部联系挂钩村民小组、党员干部联系挂钩农户的“四级联挂”责任制;落实责任,强化宣传,政策到组公示率100%、到户宣传率100%、群众知晓率100%;整合力量,保障有力,各部门积极整合项目、资金支持恢复重建工作,如苏典乡下勐劈民族文化村,是集家园重建、产业重建、精神重建为一体的典范;互帮互助,重建家园,机关干部一线服务、基层组织充分履职、各族群众互帮互助;统筹推进,科学重建,实施了“五个结合”;强化监督,确保安全,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工程责任承诺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等“六项制度”。
验收组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对口单位提出的整改要求限时整改,并于12月25日前上报整改报告;要深入总结经验,加强汇报请示和对接工作;要全力做好迎接省级验收的准备工作,选好项目点的介绍人,完善道路标志牌,项目材料要进一步细化,对民房补助标准要进一步宣传到位,对存在的问题要着重检查督促,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做好档案资料的具体备注说明。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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