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州委州政府召开全州脱贫攻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工作推进会,剖析当前我州脱贫攻坚工作和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步改进措施。会议提出,苦战20天,抓好“三度”建好“七责”,以全优态势迎接国务院和省的考核验收,圆满完成今年的脱贫攻坚任务。
州委副书记何汝利对我州脱贫攻坚工作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全州脱贫攻坚工作通过各县市、各部门、各乡镇和扶贫工作队员扎实细致的工作,有力促进了扶贫工作的开展,但离中央、省上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抓脱贫攻坚工作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决不能心存侥幸,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扶贫项目建设周期长、项目申报不科学、报账不规范、资金滞留等问题,何汝利要求要进行再梳理、再检查,要跟踪督查,明确整改时间和措施,将问题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的将采取一月一通报、一月一排名、一月一谈话。
何汝利强调,全州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脱贫出列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危机感,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工作,各县市要高度重视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工作,精心准备,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六个精准”,完善资金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不断完善政策措施,着力增强扶贫资金使用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安全性,有效保障脱贫任务的如期完成;严肃纪律,把握国家、省级验收达标要求,以务实的作风抓好整改,确保验收考核评估工作高效、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何汝利要求,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还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使用未能发挥效益等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特别是要重点抓好“三度”建好“七责”工作,“三度”即提高扶贫精准度、脱贫达标度和群众满意度;“七责”即政治责任、领导责任、担当责任、部门责任、问题责任、工作人员责任、纪律责任;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和行动计划,确保资金及时拨付;要加大力度,强化措施,按照《德宏州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明确贫困退出6995标准,即贫困户脱贫认定的6项内容及标准、贫困村退出考核的9项内容及标准、贫困乡退出考核的9项内容及标准、贫困县退出考核的5项内容及标准,建立健全一月一通报、一月一排名、一月一谈话制度,盘活滞留结转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要对照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迅速进行整改,不折不扣完成相关目标任务,确保全州脱贫攻坚工作扎实开展。
州扶贫办负责人传达了全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工作座谈会和精准扶贫工作成效第三方评估情况通报会精神,安排了当前我州要抓好的贫困退出、大数据平台信息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工作和项目检查验收等几项重点工作。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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