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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抓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审核工作

浏览量:2954   作者:郎其康  日期:2016/11/11

2016年以来,梁河县以严的要求、严的标准,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作为领导干部主动向党“亮家底”、“表忠诚”的重要措施,全面落实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

严程序,抓标准,确保规范填报。一是明确指导。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对开展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强调,并对报告的重点内容、注意事项、填写方式和可能出现的漏填、错填项目进行说明,为扎实开展好全县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明确标准。报告必须本人亲笔填写,逐项如实填写项中每一事项情况信息,并对所填内容真实性进行承诺。三是明确责任。报告人的报告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进行审核把关、签字认可,并对报告内容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填写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2016年以来,全县412名科级以上实职领导干部填报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全部创建了电子档案,没有出现代填、拖延不报的情况,在14项等报告内容中填报信息准确率达到98%

严审核,抓抽查,确保内容准确。一是按照个人填写自审、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组织部审核的方式,逐单位、逐人认真审核报告表,对报告项目内容逐一把关,确保报告对象不漏人、报告内容不遗项。针对出现信息填写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要求个人补充完整或重新填报。二是严格抽查,按照10%的比例对43名副科实职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作了抽查。抽查中,注重与住建、公安、工商、金融等部门的数据比对,注重与省州及邻县联查,重点抓好领导干部个人收入奖金情况、建房购房、配偶经商情况、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股票基金等情况核实,确保领导干部如实填报。三是坚持“凡提必核”,从严从实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把报告作为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不如实填报、隐瞒不报的不予提拔,先后对39名拟提拔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进行认真审核,没有发现隐瞒不报的情况。

严纪律,抓运用,确保落实到位。坚持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相关问题的核查情况等材料作为干部评价、选拔、任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确保核查结果多方面运用。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多报、少报及漏报的23名领导干部要求进行情况说明,并作了谈话提醒,给予批评教育、限时改正。通过以上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坚决维护了报告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发挥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在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中的作用。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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