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
甘宏伟等八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关于甘宏伟等九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德委〔2016〕237号)文件精神,经2016年8月31日州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甘宏伟 任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王宇波 任州防震减灾局局长,免去州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何胜富 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段继波 任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律顾问室、行政调解办公室、行政复议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孟成钟 任州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左正永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
摆岩相补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州审计局副局长;
徐云春 免去州公安局副局长、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兼职副主任职务。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16年8月31日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