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1日至7月15日,德宏州林业局由州森林防火专职副指挥长何勒定带队,种苗站、林检局、森林防火科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全州各县市2016年度雨季造林种苗质量、《种子法》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和林木种苗行政执法进行督促检查。
检查组根据各县市2016年种苗生产情况和工程造林任务,共抽取了5个县市6个苗圃的8个苗批进行实地调查,主要依法检查苗木质量、苗木合格率,以及产地检疫开展情况。同时对林木种苗质量档案管理建立、质量监督管理和依法行政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同时对各县市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种子法》情况和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通过开展此次检查,主要存在问题:一是林木种苗管理机构队伍不健全,人员编制缺乏;二是在种苗质量档案中种子、穗条档案不齐全,档案建立不够规范;三是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种苗质量检验、检疫的相关知识宣传培训不够,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的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四是对林木种苗依法行政工作重视不够,未能整合执法力量及时开展种苗行政执法工作。同时检查组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依法、依规做好林木种苗行政许可工作,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市场。二是严格按照林木种苗质量管理规定,严把造林种苗出圃质量关,建立健全林木种苗质量档案,确保全州造林绿化用苗质量。三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种子法》,加大林木种苗执法工作力度,严厉打击侵权和假冒林木种苗违法行为。通过依法检查,促进了种苗质量“证、签”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推进了林木种苗执法工作,加强了造林种苗出圃质量监管和质量档案建立,规范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保障林业产业和生态建设良种壮苗供应,使林木种苗生产管理向良种化、法制化、规范化方向推进。
(德宏州林业局 郗三旺团)
文章来源:州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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