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 6月3日启动落实“两个责任”半年督查。
督查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全会和州委、州纪委全会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德宏州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的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深入纠正“四风”的情况,学习贯彻《巡视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和“不作为、乱作为”集中整治工作,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情况。
在各级各部门自纠自查的基础上,州惩防体系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检查组,结合“四种形态”调研,采取书面汇报、座谈交流、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督查。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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