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6月14日下午在芒市召开。会议宣读了省车改领导小组《关于德宏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并就公车改革工作作部署,这标志着我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正式启动。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孔勒干,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俄吞参加会议。
根据部署,本次车改主要是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力争2016年7月完成州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6年9月底完成县乡改革。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中央、省统一部署适时推进。通过改革,实现全州公务用车数量大幅压减,行政成本明显降低,努力构建公务出行便捷可靠、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公务交通补贴适度合理、监督制约切实有力、监管问责严格有效、符合德宏实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据介绍,本次涉改单位范围为全州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团组织、事业单位。人员范围是参改机关(单位)在编在岗的厅级及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按照本方案全部参加改革。全州公务交通补贴执行同一标准: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1200元,科级及以下750元,机关工勤人员650元。公务交通补贴将按月随工资发放给个人。车改后,司勤人员将通过竞聘上岗、转岗安置、提前离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终止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等渠道妥善安置。
孔勒干要求,各县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车改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州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改革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全力抓好我州车改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各县市、州直各部门要准确把握改革方向,吃透政策,把握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严格按照全州车改实施方案,严格参改机构和人员范围、车辆留用数量及比例等,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应改尽改,一次成功;要尽快建立适应公务用车新情况的长效保障机制,通过抓紧搭建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增加或调整公交车线路,引导出租车公司增配车辆等方式,努力实现新旧机制平衡过渡、有效衔接,保障改革后的正常公务出行需要。要坚持从严从紧,强化制度管控衔接,严格规范管理,切实将有限的资源管住管好;要坚持自上而下,有序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全州车改各项任务。
孔勒干强调,各县市、州直涉改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车改领导机制,严格公务用车纪律,严禁“六不准”,严格日常管理和考核监督,切实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推进改革的良好氛围,全力组织好、实施好我州车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改革任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到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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