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5月24日召开落实《云南省税收征管保障办法》联席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税收征管保障办法,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确职责。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孔勒干要求各成员单位,加强协作配合,携手构建税收共治新格局。
孔勒干指出,税收征管保障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参与,常抓不懈,密切配合。加强税收征管保障工作,是实现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协调增长的客观要求,是规范税收秩序、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我州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
孔勒干要求,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建立税收征管保障机制的重要意义,根据《州人民政府税收征管保障实施意见》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协税护税职责,确保税收征管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到位。一是严格落实数据共享运用机制。各单位要按实施意见要求的内容、时间及时传递,并积极与税务部门共同研究征管协助事项,加强对下级相关工作的督促指导;税务部门要科学分析,不断提升数据的利用效率,进一步强化征管措施和方法,堵塞税收漏洞,将税源转化为税收,促进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二是切实履行征管协助工作职责。根据部门职能,对工作中所有涉及税收的活动,严格把关,全力提供征管协助,对征管协作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研究解决。三是强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税务部门要全面建立纳税人信用记录,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对纳税信用好的纳税人提供多维度、全方位的纳税服务,对进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当事人,严格税收管理,相关部门要依法联合实施禁止高消费、限制性融资授信、禁止参加政府采购、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和政府性资金支持、阻止出境等惩戒,充分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孔勒干强调,税收征管保障的目的就是要建立“统筹协调、纵向联动、横向互动、内外协作”的税收管理运行机制和社会综合治税保障体系;落实好税收征管保障工作事关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据悉,为加强税收征管协作,强化涉税数据的共享运用,切实加强全州税收征管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州政府决定成立州税收征管保障领导小组,负责税收征管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考核。
州财政、国税、地税、住建四部门作了交流发言;各成员单位分别与州政府签订了承诺书。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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