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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启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专项行动

浏览量:2444   作者:安顺川  日期:2016/5/10

日前,我州印发《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相关工作。

《方案》要求,在2015年专项督察整改工作的基础上,集中用10个月时间,继续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和闲置土地分类处置力度。州和县市两级前五年批准土地供地率达到65%以上,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的疑似闲置土地全部核实认定。

《方案》规定,清查2009年至2015年期间已经批准农用地转用,截至2016630日未实施供地的土地。对批而未供土地,查清每一批次中未供土地的位置、分布、面积、规划用途、未供原因等,制定消化利用方案,采取加快供应、促进利用、盘活指标、完善手续、核销备案等方式消化利用,落实整改措施,加快土地开发利用;清查2009年至2015年期间各县市已供应建设用地中,截至2016630日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构成闲置的土地。严格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和程序,坚持以用为先原则,区分政府、企业原因,实施处置。政府原因的闲置土地处置,采取消除障碍促进动工、延期开发、临时使用、置换土地、有偿收回等方式处置。企业原因的闲置土地处置,采取收取土地闲置费、无偿收回土地等多种灵活方式有效处置。涉案和司法查封的闲置土地处置,经与公安、法检部门充分衔接后,认定由于涉案和司法查封原因当前无法处置的,可暂不纳入处置。

《方案》明确,本次专项行动分动员部署、清理核查、处置整改、总结规范4个阶段,201612月中旬前完成所有任务。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挂牌督办、核销管理、通报考核、健全机制等措施,以本次清理处置为契机,切实建立起土地利用动态巡查机制,全面落实土地供后监管工作。建立完善土地批、供、用、管、查的长效管理机制,科学衔接安排用地规划、审批、供应工作,从源头减少用地多批少用和闲置问题。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落实用地诚信档案制度,对闲置违约的用地单位,限制其参与新的土地竞买。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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