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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调研组到德宏州调研食品监管立法工作

浏览量:2337   作者: 张祖杏  日期:2016/4/27

以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黄旻、省食药监局食品安全总监林玉孝为组长的省政府调研组一行,421日至23日到我州调研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立法工作,重点对《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草案)》进行意见征求。

21日上午召开的听取意见座谈会上,省调研组成员首先对《管理办法(草案)》中的实施时间、条款范围、管理方式、限制性条件、法律责任等内容作了简要说明。“办法定义过于繁琐,最好简单明了”、“出租责任条款在办法中没有体现出来”、“怎么合法规范微信朋友圈食品生产经营者身份”、“建议规定登记备案卡有效期为3个月”、“充分利用好听证会这一形式,创造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氛围”、“规章在解决弱势群体问题上应多体现便民和主动服务群众的规定”、“应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改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最好争取上报省人大常委会,以条例的形式出台,增强法制性”、“办法中应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工作责任以及生产经营者应尽的义务,确保工作有效顺利开展”、“应加入对举报人员的保护和奖励规定”、“应加入对小作坊、小摊贩食品配方原料监测办法”、“应对本地与异地食品原材料流通之间如何做好配合进行明确”……随后,我州及保山市相关部门负责人纷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重点对《管理办法(草案)》中办法的定义、行政处罚设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小作坊与小摊贩如何进行市场准入、立法有关要求以及要解决的问题等细节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听取意见建议后,省调研组一行就大家提出的问题作出了回应,表示将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大家对管理、服务、方法方面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整理,争取在调研期间将《管理办法(草案)》修改定型。同时要求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法制建设,依据实际设定管理制度,规范行为。

据悉,接下来,调研组一行将以现场调研的方式,对芒市到瑞丽沿途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乡镇(街道)监管机构以及边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随机抽查。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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