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德宏消防部队紧紧围绕“在保障全州改革发展大局中实现消防事业大发展”的总目标,以维护消防安全、保卫经济建设和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己任,积极推动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实现了消防工作平稳快速发展。
火灾形势保持基本稳定。去年全州共发生火灾144起,死亡3人,无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66万元。同比上年,火灾起数下降了24.21%,死亡人数上升200%(净增2人),受伤人数持平,直接财产损失上升了113.95%,没有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火灾形势总体上保持基本平稳。
消防安全责任体系逐步健全。纵向上,州政府与各县市政府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5份,县市政府与乡镇、街道签订责任书51份,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签订责任书335份,形成了州、县、乡、村四级责任链。横向上,与43个行业部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逐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消防管理能力逐渐提升。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开展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和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提升全州415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层次;先后组织开展了文物古建筑、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等重点行业专项检查5个。全州共检查单位8934家,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1359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5237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82份,临时查封54家,责令“三停”单位47家,行政拘留8人,连续保持了全州19年无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消防宣传教育持续给力。以消防宣传“七进”为抓手,开展消防知识讲座370余场,培训各级政府领导、部门负责人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2946人,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安全常识460余条;依托云南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128人取得了建(构)筑物消防职业资格,提升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发展壮大。按照“1+1+1”的警务模式组建34个派出所消防警组,填充了社区、乡镇消防监督警力的空白;29个社区及336个行政村志愿消防队全部组建完成,补齐了现役消防警力难以覆盖农村的短板;全州7个混编消防中队通过招收、调配专职消防队员的方式,全部配齐了30人的警力;完成了全州4个国家重点镇(芒市遮放镇、勐戛镇,瑞丽市弄岛镇,梁河县芒东镇)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5个省特色镇(瑞丽市姐相乡,陇川县陇把镇,盈江县昔马镇、那邦镇,梁河县九保乡)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扩建和2个一般乡镇(陇川县王子树乡、勐约乡)专职消防队的新建任务,招收专职消防员56名、配备消防车辆46辆及器材装备1600余件(套),形成了基本覆盖城乡的消防力量体系。
灭火救援任务圆满完成。一年来,共接警出动523次,出动消防车773辆次,消防官兵4027人次,抢救被困人员178人,疏散人员555人,抢救财产价值2264.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圆满完成了畹町“5.10”汽油槽罐车侧翻事故救援、盈江“6.06”抗洪抢险救援、梁河“7.25”矿井救援等各种急难险重任务,赢得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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