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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浏览量:5546   作者:  日期:2016/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德宏州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德宏州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德宏州监察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内容

德宏州监察局领导简介,德宏州监察局工作职责(包括内设各室工作职责),德宏州监察局公文及规范性文件,德宏州监察局管理干部任前公示、任免通知,德宏州监察局年度、阶段性的工作总结、计划,德宏州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事项、程序,德宏州监察局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便民服务等。

具体信息可参见《德宏州监察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时限

本机关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形式

1.州监察局信息公开网站

网址为:http://xxgk.yn.gov.cn/Z_M_001/?departmentid=8898

2.德宏州纪委州监察局门户网站。

网址为:http://www.dhzjw.gov.cn/

3.根据公开内容,适时采取新闻发布会以及广播、电视、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且涉及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可以填写《德宏州监察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一)受理申请机构

受理机构为州监察局办公室,办公地址:德宏州芒市阔时路66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69221139482121743

传真号码:06922113948

通信地址:德宏州芒市阔时路66号,邮政编码:678400

邮箱地址:dhjwxx@163.com

(二)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到德宏州监察局信息公开网站下载《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申请表》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

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机关有关工作人员代为填写德宏州监察局信息公开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亲自到机关、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3.申请办理步骤

1)审查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2)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属于公开范围的,可以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务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务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本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本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本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4.提供信息

1)本机关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提供政务信息的,应当当场提供;

2)本机关不能当场提供信息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

3)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4)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务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申请公开本机关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本机关可以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德宏州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电话:06922105232;邮编:678400;地址:芒市阔时路66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德宏州法制局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2111571;邮编:678400;地址:芒市镇勇罕街5号。

附件:德宏州监察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

 

 

 

 

 

 

 

 

 

 

 

 

 

 

 

德宏州监察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法人其他组织

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信息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

电子邮件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日期

 

所需信息概况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选填内容

所需信息的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所需信息的提供方式

(可多选)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文章来源:

主办单位: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芒市勇罕街3号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0692-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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