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州委办公室、州政府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委、市政府,州委和州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院校,中央、省属驻德宏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节日期间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全州各族人民度过一个幸福、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
扎实做好关心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生活工作。各县市委、市政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安排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统筹安排、整合资源,集中对生产生活困难、迫切需要帮助的群众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等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自觉深入基层一线,多到贫困山区、受灾地区去,多到困难群众中去,帮助群众解决遇到的各类急难问题;做好困难优抚对象、受灾地区群众、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开展好对低保边缘户、因病致贫户、流动困难群众等的临时救助;优化社会救助运行机制,提高办理效率,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家中;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发放工作;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严厉打击恶意拖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保证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应得报酬。
加强自然灾害预警机制,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气象灾害预警系统,加强对雨雪、大雾、冰冻、地震、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监测;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加强灾害应急响应,扎实做好应急物资和生活必需品储备等各项应急保障工作,提高突发性灾害的应急救援能力;加强灾情信息报送工作,提高灾情信息管理水平;积极做好灾情应对防范工作,保障群众财产生命安全。
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节日市场平稳运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节日期间的消费,重点抓好节日食品供应和“菜篮子”、“米袋子”工程,精心组织货源,加强产运销衔接,确保重要商品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加大市场监测和调控力度,稳定粮油、肉蛋、蔬菜等重要商品供应,执行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保障城乡居民消费需要和价格基本稳定;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电子商务和网络购物、旅游市场等方面的监管,依法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活动。
积极营造特色浓厚的节日氛围,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及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凝聚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围绕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时代主旋律,广泛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文化科技“三下乡”等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年货”,积极营造中国特色和德宏地方特色的浓厚节日氛围;组织开展以年节为主题的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组织开展民间文化艺术普及推广活动;坚持正确导向和健康基调,抵制低俗之风,依法查处各种网络违法行为,净化网络文化环境,营造良好节日文化氛围。
统筹做好春运工作,让群众出行便利、安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春运工作协调机制,科学调度各类运力资源,强化城市公共交通的协同衔接,保障“两节”运力供给;加强票源信息、运行时刻、出行提示等出行信息服务;加强运输安全监管,严查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交通疏导管控,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各部门要深刻汲取今年以来国内发生的一系列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集中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强化对烟花爆竹产运储销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强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防范措施,认真抓好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火灾事故;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网络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各种严重暴力犯罪;深化严打暴恐活动专项行动,强化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治安管控,严防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完善卫生应急预案,落实好传染病疫情监测防控、医疗急救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和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等措施,切实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各县市、州直各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细化应急处置预案,充分做好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一旦发生涉稳突发事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迅速及时妥善处置,坚决防止事态蔓延,切实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坚持务实节俭文明过节,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州有关规定要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本着简约、俭朴原则安排好岁末年初和节日期间各种活动,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严格财经纪律,勤俭过节、文明过节,不得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烈军属及企业困难职工等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积极开展减少烟花爆竹燃放的宣传和引导,提高群众环保意识,降低对环境的污染;加强舆论引导,畅通监督渠道,积极营造节俭文明过节氛围。
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反对“四风”,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明察暗访和惩戒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题典型、突出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健全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对因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县市、州直各部门要认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通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德宏团结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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