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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启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

浏览量:2354   作者:李 艳  日期:2015/12/21

1214日,州委六届80次常委会审议通过《德宏州2015年惩防体系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我州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此次考核分自检自查、考核动员工作汇报述廉述责民主测评、民意调查、查阅资料、延伸检查、意见反馈6个步骤进行,主要对111个检查考核单位(包括5个县市、72个州直部门、34个中央省属驻德宏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纠正“四风”、严格责任追究和问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情况和成效等四个方面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取百分制,量化考核占80分,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民主测评占10分,民意调查占10分。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述责民主测评分数底于70分的,本人作出书面说明,由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对其进行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并限期整改,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认真整改,情节严重的进行责任追究或组织处理。

考核将评定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同时,明确了党政主要领导出现违纪问题被查处或被移送司法机关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实行“一票否决”。检查考核中发现或反映的突出问题,州纪委将通过调查核实及时向被考核单位反馈,督促整改落实,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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