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关于沙玉庄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德委〔2015〕146号)文件精神,经州政府党组会议2015年11月1日研究决定:
沙玉庄 兼任德宏州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德宏州技工学校校长;
赵家福 兼任德宏州中等职业学校副校长、德宏州技工学校副校长;
杨清成 兼任德宏州中等职业学校副校长、德宏州技工学校副校长;
陈寿昌 兼任德宏州中等职业学校副校长、德宏州技工学校副校长;
邵维涛 任德宏职业学院副院长,兼任德宏州中等职业学校副校长、德宏州技工学校副校长,免去德宏州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职务;
闵勇胜 任州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芒瑞陇一体化”发展产业督导协调组综合办主任职务;
毛 晓 兼任州能源局局长、州粮食局局长;
李永兴 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温光强 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胡成斌 任州水利局副局长、州旅发委兼职副主任(保留正处);
陈春晓 任州接待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鲍盈生 任州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谭 琪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州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
陈德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彭韶荣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州人防办副主任;
聂国智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州发改委副主任;
侯晓波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州发改委副主任;
张春蕾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州能源局副局长;
李 祥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州民族第一中学副校长;
周安明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州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梁晓丹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州监察局副局长;
谢大鹏 免去州能源局局长、州粮食局局长职务;
李春萍 免去德宏州中等职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郑海景 免去德宏州中等职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袁文武 免去德宏州中等职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魏有曙 免去州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罗祥荣 免去州生物办主任职务;
杨世彪 免去州移民开发局局长职务(保留正处级待遇);
杨洪钦 免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职务;
麻 勇 免去州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 1日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