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树立“大监督”理念,转变工作方式,将监督重心转移到监管和督促上,强化人大、审计、财政对部门和单位财政性资金的监管职责。
县人大通过加强对审计结果的运用,强化对县级财政预决算的监督,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成工作组对财政预决算进行调查和审议,依据审计发现问题,对政府预决算报告和预决算方案审查,作出审查报告。借助审计成果,借力发力,强化财政监督,抓好问题整改,增强了人大监督的权威;通过审计发现非税收支未全额纳入预算管理,专户利息收入等未按规定缴入国库,个别单位“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交通费以差旅费和会议费名义列支,公务接待挂账,车辆费用增幅较大,规范管理和内控制度有待加强。按照揭露问题、规范管理和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体系的要求,提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与监督的意见建议,为人大监督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提出问题整改意见,全面落实统筹兼顾地方财力需求和依法规范政府非税收支管理工作。在上年的基础上,财政对15个单位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联动检查,对30%的重大项目和惠农资金进行了抽查,对28个单位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检查,开展清理“吃空饷”和临时用工专项检查。制定完善了非税收入管理、差旅费管理、会议费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和制度,进一步强化宏观体系管理。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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