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梁河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地段和税额标准调整方案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县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决定举行《梁河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地段和税额标准调整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梁河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地段和税额标准调整方案》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15年6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时确定。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1.本县年满18周岁,与“梁河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地段和税额标准调整方案”有关或者关注此项工作的公民10至15人,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县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5至7人。
3. 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梁河县地方税务局根据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符合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条件的人员也可以报名申请作为听证旁听人。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梁河县地方税务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或者听证旁听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信函、传真或直接填写等方式报名。报名信函邮寄至梁河县地方税务局办公室(邮政编码:6792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号:0692-6161334;邮件发送至745144563@qq.com;直接报名的可到梁河县地方税务局领取表格填写。采用信函、传真报名的可直接使用附件2《梁河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地段和税额标准调整方案》听证会报名表。
报名人员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1日17:00。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梁河县地方税务局将于2015年6月22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梁河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站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特邀代表、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同时电话通知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
以个人名义参加听证会的梁河县城区以外的人员,参加听证会期间的食宿费用由梁河县地方税务局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梁河县地方税务局 曹根华 0692—6161402
附件:1、《梁河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地段和税额标准调整方案》
2、《梁河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地段和税额标准调整方案》听证会报名表
梁河县地方税务局
2015年6月18日
附件1
梁河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地段
和税额标准调整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云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和《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等级地段和税额标准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德政办函〔2015〕18号)精神,为适应我县经济发展和县城建设规划要求,充分发挥城镇土地使用税在调节土地级差收入、组织地方财政收入的经济杠杆作用,结合梁河经济发展水平及土地利用状况,经梁河县人民政府研究,拟定梁河县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等级地段和税额标准调整方案如下:
一、县城土地等级地段划分
一级地段:税额:8元/㎡。
一级地段范围:
1、南甸路(梁中小沙河)以上至九保老大桥两侧;
2、振兴路(遮岛小学门口)含龙潭公园步行街、农贸市场以上至福兴路两侧。
3、文化路两侧;
4、龙泉路两侧至龙窝大道路口;
5、勐底路两侧(医院门口)至龙窝大道路口;
6、先锋路两侧(金川宾馆门口)至南甸路口;
7、福兴路两侧至南甸路口。
8、团结路两侧(含振兴商贸城)至小沙河桥;
二级地段范围:税额: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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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窝大道九保新大桥以下两侧至梁中小沙河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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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路两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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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兴路两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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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底路至团坡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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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河路芒陇大桥以上至龙窝大道。
三级地段范围:税额: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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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甸路两侧(梁中小沙河)至华鑫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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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路(金川宾馆)以上至平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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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底路(县医院)以上至龙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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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路小沙河桥至金利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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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窝大道梁中小沙河至中兴加油站;
四级地段范围:税额:2元/㎡。
县城城市规划区内,除一级地段、二级地段、三级地段、范围以外的用地。
二、建制镇土地等级地段划分
(一)、芒东镇
一级地段范围:税额:4元/㎡
芒那路进芒东镇路口以下至林业站;
二级地段范围:税额:2元/㎡
芒那路小芒东河以下至蚌摆自然村民小组;
三级地段范围:税额:1元/㎡
除一级地段、二级地段范围以外的用地。
(二)、勐养镇
一级地段范围:税额:4元/㎡
勐养镇政府门口至供销社农贸市场。
二级地段范围:税额:2元/㎡
新芒东小河至勐养中心小学路口。
三级地段范围:税额:1元/㎡
除一级地段、二级地段范围以外的用地。
三、工业园区土地等级地段划分
一级地段范围:税额:6元/㎡
九保工业园区主路两侧10米以内
二级地段范围:税额:3元/㎡
除九保工业园区主路两侧10米以外的用地。
三级地段范围:税额:2元/㎡
其他公业园区用地
附件2
《梁河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地段和税额标准调整方案》
听证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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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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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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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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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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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身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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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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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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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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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手机: |
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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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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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注明身份所属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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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会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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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