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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芒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浏览量:7379   作者:  日期:2015/9/14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增加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云南省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决定举行《芒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市环境保护局代市人民政府起草的《芒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561日(星期一)在芒市举行。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15人,其中:

1.本市凡年满18周岁,与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有关或者关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普通公民

2.本市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人员、法律工作者35人。

3.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市环境保护局、市法制办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市环保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信函寄至芒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芒市大街93号,邮编:6784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0692-2113292,网上报名请登录芒市电子政务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x.yn.gov.cn),用电子邮件发送至47858745@qq.com。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51918:00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市环境保护局将于2015523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芒市电子政务门户网站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芒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听证稿)等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李亚男

联系电话:0692-2113292

 附:《芒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报名表

 

 

                                   芒市环境保护局

                                   2015515


芒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

听证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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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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