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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停办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业务的公告

浏览量:6100   作者:  日期:2015/8/20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推广应用金税三期系统的统一安排,我省将于20158月底至9月初进行新旧系统切换,为了降低对纳税人的影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办时间

201582818时至20159724时。

 二、停办业务

停办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车辆购置税退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补办等业务和车船税业务(不包含保险公司代征业务部分)。

三、恢复时间

201598恢复办理所有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业务。

四、提请事项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在20158月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的纳税人,请于20158281730分之前到办税服务厅、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征收点、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委托代征点办理。 

给广大纳税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致电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五日


文章来源:州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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