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8月14召开工作会,传达了全省26条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安排部署了相关保障工作。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部分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定于2015年8月16日0时起,对2012年底建成通车的昆安(昆明一安宁)、安楚(安宁一楚雄)、楚大(楚雄一大理)、大保(大理一保山)、保龙(保山一龙陵)等26条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此次调整将不涉及德宏境内高速公路。
实行调费后,这26条高速公路将采取普通路段和500米以上桥梁隧道分别计算、合并收费的方式确定收费标准。其中,客车基本费率标准为普通路段客车0.5元/车·公里,500米以上桥梁隧道昆安高速为0.556元/车·公里、其他路段为1.2元/车·公里;货车基本费率标准为普通路段0.09元/吨·公里、500米以上桥梁隧道0.20元/吨·公里,但综合费率最高不超过0.10元/吨·公里。
会议指出,此次调费,是为了加快推进全省高速公路建设,满足人民群众便捷出行的需要,也是基于全省高速公路建管养成本逐年增加,高速公路造价较高;省内高速公路经营总体亏损严重;调整前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相对较低;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单一等方面原因做出的调整。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我州成立了由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瑞丽试验区管委副主任柳五三为组长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调整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州委宣传部、州发改委、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交通运输局、德宏公路总段、德宏公路路政管理支队以及各收费管理单位等部门和单位组成。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做到“四个强化”,即: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强化应急保障工作、强化责任追究。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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