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
刘星等九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关于杨洪等同志任职的通知》(德委〔2010〕85号文件)和《关于刘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德委〔2010〕91号文件)精神,经2010年9月15日州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刘 星 任州政府副秘书长、政务中心主任;
克宝玉 任州政府政务中心副主任;
杨 洪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州政府副秘书长;
孙孔龙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州政府副秘书长;
陈 争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州建设局副局长;
杨星明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州史志办副主任;
杨 怡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州人防办副主任;
李宗禹 免去其德宏州医疗集团副总院长职务。
德宏州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