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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刘星等九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浏览量:21076   作者:  日期:2015/7/11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

刘星等九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关于杨洪等同志任职的通知》(德委〔201085号文件)和《关于刘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德委〔201091号文件)精神,经2010915日州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刘 星  任州政府副秘书长、政务中心主任;

克宝玉 任州政府政务中心副主任;

杨 洪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州政府副秘书长;

孙孔龙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州政府副秘书长;

唐宏君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陈 争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州建设局副局长;

杨星明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州史志办副主任;

杨 怡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州人防办副主任;

李宗禹 免去其德宏州医疗集团副总院长职务。



 

德宏州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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