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克琼芬等三同志任职的决定
州委、州政府信访局:
经中共德宏州委常委会会议2008年8月29日研究决定:
克琼芬 任州委、州政府信访局副局长;
尹丽芳 任州委、州政府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钱 华 任州委、州政府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德宏州委
2008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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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22279 作者: 日期:2015/7/11
关于克琼芬等三同志任职的决定
州委、州政府信访局:
经中共德宏州委常委会会议2008年8月29日研究决定:
克琼芬 任州委、州政府信访局副局长;
尹丽芳 任州委、州政府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钱 华 任州委、州政府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德宏州委
2008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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