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检察院工作组近日深入瑞丽、陇川、盈江、梁河、芒市五县市基层检察院督促指导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近期,州检察院先后荣获 “全国文明单位”、“检察院系统州级文明行业”殊荣,不仅鼓舞了检察干警的工作劲头,而且彰显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和作风,然而当前各县市基层检察院文明创建工作却存在着参差不齐的状况。检察长铁楠指出,“一花独放不是春”,要求以州院获得“州级文明行业”、“全国文明单位”为契机,加强对各县市检察院工作的督导,努力提升基层检察院文明创建层次,形成全州检察机关“百花齐放春满园”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工作组一行采取听汇报、问情况、查阅痕迹资料、观看环境建设等方式,详细了解各县市检察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展情况,面对面解答县市检察院具体工作人员提出的疑问。工作组要求各县市检察院提高文明创建工作的认识,把文明创建作为一种常态化工作来开展;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干部抓创建具体工作;主动向县市文明办汇报工作,争取支持;严防一票否决的四种情况发生;没有获得“文明”称号的县市检察院要加快创建力度,年内争取实现全州检察系统“文明”称号的全覆盖,已经获得“文明”称号的,要向更高等级的文明目标迈进。
各县市检察院表示,州检察院成功创建“州级文明行业”、“全国文明单位”,对基层检察干警是一种无形的鼓励,增加了全体检察干警的集体荣誉感,同时起到了鞭策大家把工作做得更好的作用。此次督促指导内容具体、针对性强,提高了大家的创建认识,给各地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为下一步的创建工作指明了方向。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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