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走访已享受扶持政策的微型企业户
4月15日至17日,省工信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宋嘉林率领省工信委、工商联、工商局、人社厅、妇联、团省委组成的调研督查组到我州调研督查“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开展情况。
在17日上午举行的座谈会上,副州长杨世庄向督查组介绍了我州“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作情况。杨世庄指出,微型企业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加快小微企业的发展,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添社会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民生改善的有效渠道,德宏州紧紧围绕省下达的目标任务,把培育发展“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任务加以落实,重点抓好思想认识、组织保障、摸底兑现、任务分解、资金筹措、便民服务、宣传培训等七项工作,确保我州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让发展成果真正惠及民生。
宋嘉林说,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是省政府在新常态下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而采取的一项重要部署和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是调整结构、促进转型的需要,是经济新常态下催生增长点的需要;要认真做好、做实各项基础工作,加快时间进度、工作进度,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确保省下达德宏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期间,在州长助理何秀菊等陪同下,宋嘉林一行先后深入瑞丽市、陇川县,走访当地工商服务受理窗口以及瑞丽人从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陇川鑫鑫园艺场等部分享受“两个10万元”扶持的微型企业,现场了解项目业务办理、工程进度、资金落实、被扶持微型企业经营情况;与当地政府、工程承办单位召开座谈会,征求政府部门、各承办部门在具体工作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交流和答复。
据了解,“两个10万元”工程第一个10万元是指企业投资规模达到10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达到7万元后,政府给予3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补助资金由省、州(市)、县(市、区)财政按5:3:2的比例承担;第二个10万元是指有贷款需求的微型企业,可以获得不超过10万元的银行贷款支持。今年“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有关政策更加完善,“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扶持对象和带动就业人员不再受户籍限制;放宽注册资本条件,以注册资本划型的可放宽到注册资本标准的4倍;其他未列明行业可放宽到营业收入标准的2倍。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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