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务动态

德宏银监分局四项监管措施力促小微企业贷款“两个不低于”监管目标完成

浏览量:2766   作者:  日期:2015/3/16

2014年在德宏分局的有力督导下,辖内银行业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以信贷投入为主体,多元化服务为补充,结合边疆民族地区特点积极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412月末,德宏银行业完成小微企业贷款“两个不低于”的监管目标,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8.24个百分点,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22.45亿元。

一、组织有力,明确目标责任。在年初监管工作会议上,德宏分局与各行社一把手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要求各银行业机构紧密结合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和瑞丽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不断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六项机制”和“四单制原则”,严格落实“七不准四公开”,制订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努力完成小微型企业贷款“两个不低于”的监管指标。

二、措施有力,严格开展督导。德宏分局将“两个不低于”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银行业机构年度高管履职考核,并采取季度会谈和专题会议的方式加强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传达银监会及省局关于支持服务小微企业的有关精神。并适时召开监管通报会,对各行社完成小微贷款金融服务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要求各行社对年底完成小微企业贷款“两个不低于”目标任务进行承诺表态。

三、监测有力,及时进行约谈。要求各行社按周向德宏分局报告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进展情况,德宏分局实行按月监测按季通报,对未完成小微企业贷款“两个不低于”进度要求的机构及时约见高管谈话。2014年先后对8家小微企业贷款未达标的银行业机构负责人进行了约见谈话,听取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共同研究分析、查找原因,及时给予政策指导。

四、宣传有力,营造良好氛围。德宏分局扎实组织辖内银行业机构开展“第三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在宣传活动期间,宣传领导小组深入辖区银行业机构网点对宣传工作进行巡查。并与芒市政府联合主办“2014年芒市地区金融服务与实体经济见面会”,芒市地区相关部门及43家小微企业、8家银行业机构共同参与,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不断深化政、银、企的联合互动和沟通协作。


文章来源:州银监局

主办单位: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芒市勇罕街3号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0692-12345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92-2121382
邮箱:zwgkb522@163.com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1700690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00002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