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州地税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州地税系统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部署。根据部署,今年地税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重抓五件事。
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集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各级地税机关职能部门、直属及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地税各项工作之中,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管理机制。各级局党组要把主体责任内容细化为操作性强的责任清单,切实担负起依法治税、从严带队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把主体责任落实到预防和惩治腐败上,做到业务工作与反腐败要求深度融合、同步推进。
深化和拓展预防腐败“三保”活动。找准切入点,不断筑牢干部职工思想“底线”,实现“自保”;建立健全制度“防线”,实现“互保”;抓早抓小查找问题“红线”,实现“确保”。
继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党组18条措施及德宏州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行政不作为五项纪律,巩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发力纠正“四风”。
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级党组要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防范践踏底线、逾越规矩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督促干部职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旗帜鲜明地反对和纠正“七个有之”。
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惩处一切腐败行为。切实加大办案力度,继续保持高压震慑力,做到监督无禁区、检查全覆盖、惩处零容忍,坚决遏制腐败行为;坚持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勇气不泄、尺度不松,突出侧重点、选准切入点、突破关键点。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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