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坚持“强抽人、抽强人”的原则,认真做好第九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选派工作。截至3月1日,第九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已全部到岗到位。
明确选派重点。按照“4个100%”的标准,坚持把新农村建设省级重点建设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建卡明确的贫困乡(镇)和贫困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后进村作为重点选派区域100%选派,列入2015年度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双推进”项目的乡(镇)按指导员总数不少于5名100%选派,列入实施扶贫整村推进项目的行政村按不少于2名以上指导员100%选派。结合我州实际,不在上述范围内的村(社区)100%选派禁毒防艾工作队员,确保全覆盖。
择优选派队员。坚持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中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以及列入后备培养的干部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明确禁止各单位选派所属乡镇站所、机关工勤人员、借调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等四类人员担任指导员,明确要求县(市)要有一定的科级实职干部担任指导员。选派工作严格坚持个人报名、单位推荐、组织部门审核的程序,做到“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好中选优”。
严把驻村人数。此次选派工作严格按照省、州、县三级分别为9:40:51的比例选派指导员,坚决防止出现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扎堆”情况。通过层层把关,第九批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在县(市)设总队长1名,在乡镇(街道、农场)设工作队长1名,在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设常务书记1名,除实施扶贫整村推进项目的行政村外,其余村均只选派1名。
据统计,全州第九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共组建新农村建设工作队55支,选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461名,其中,省级41名、州级144名、县级276名,处级干部24人,占5.21%,科级干部215人,占46.64%。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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