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4092.73万元,比上年支出7972.12万元减少3879.39万元,下降48.66%。瑞丽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成效突出。
2014年,瑞丽市财政局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狠抓“四风”的前提下,厉行节约,勤俭持家,发扬试验区开拓创新精神,先行先试,创新管理模式,强化管理措施,在“三公”经费控制上,在全州各县市率先取得突出成效。2014年,瑞丽市因公出国(境)费12.26万元,比上年30.90万元减少18.64万元,降60.3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64.9万元,比上年3034.39万元,减少1289.49万元,降42.50%;公务接待费2315.57万元,比上年4906.83万元减少2591.26万元,降52.81%。
瑞丽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采取的措施。一是从年初预算安排上,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和一般性支出的管理和控制。二是制定全市“三公”经费报表、厉行节约报表,实行每月一报的定期报送制度和跟踪问效制度,加强对各单位财务的监督管理。三是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单位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四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加强公车日常管理,实行节假日公车入库,严查公车私用,加强公车的管理使用,降低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五是出台《瑞丽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瑞丽市机关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瑞丽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六是严格实行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接待标准、陪餐人数,实行公务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
文章来源:德宏州电子政务办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