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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为纳税人减税1329万元

浏览量:2312   作者:何中博  日期:2015/2/10

我州国税去年“营改增”让试点纳税人减税1329万元。

自开展“营改增”工作以来,我州国税系统始终把税制改革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与财政、地税等部门一起,科学设计实施方案,缜密细致做好相关工作,使“营改增”扩围稳步推进、营改增收入稳步增长、纳税人税负总体下降,改革的正面效应正在逐步显现和放大。

截至2014年底,德宏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1617户,当年度入库增值税5277.56万元。全州有超过98%的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带来税负不同程度下降减税348.46万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因进项税额抵扣增加减税981.47万元;合计减税1329.93万元。“营改增”的推进持续促进德宏经济转型升级,企业通过主辅分离、服务外包、专业化协作方式,优化业务结构,最大限度享受营改增红利。主要表现在新办第三产业快速增长,其中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陆路运输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纳税人的税收比2013年分别增长了248%135%114%111%71%,政策作用非常明显。

据悉,2015年营改增范围将扩大到建筑业和不动产、金融保险业、生活服务业。届时,全州国税将增加约5000户试点纳税人,户数是目前的3倍。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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