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纪委正式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标志着我州成为全省首家率先完成纪检监察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州市。目前,州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已配置1名主任、1名副主任科员,各项工作已有序开展。
为进一步加强全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和监督管理,督促全州纪检监察干部依法依纪依规履行职责,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纪委省监察厅的统一部署,州纪委结合实际,率先在全省带头启动工作,制定了机构改革方案,经省纪委、州委编办批复同意,及州委六届第62次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后,及时增设了州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核定编制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据了解,州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要职责包括:监督检查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受理对委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干部、州直派出(驻)纪检监察机构干部、县市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州直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全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规定,指导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督办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全州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以及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
文章来源:德宏州电子政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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