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采取“五个一”开展关键节点督查工作,预防“节日病”。
一是传达一个文件精神。积极传达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强调中央八项规定、《德宏州治理慵懒散慢六条规定》、《德宏州治理行政不作为五项规定》及《瑞丽市治理“四风”突出问题五项规定》。
二是下发一个通知。2014年底下发了《瑞丽市纪委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重申“八个严禁”,明确责任追究。
三是开展一次走访活动。派出纪工委沉下身去,直接与联系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面对面零距离的沟通、交流,明确单位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四是抽查一次财务开支情况。抽查部分单位的财务开支情况,杜绝节日期间违反规定突击花钱、变相补助、请客送礼、出入高档娱乐场所、公款购买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现象发生,要求凡是在节日期间有大笔开支情况的必须向市纪委作出说明。
五是开展一次明察暗访。分别在元旦期间和春节前开展一次明察暗访,一看干部职工遵守工作纪律情况,二看干部职工为民服务情况,三看有无公车私用情况。
通过打招呼、提提醒、谈谈心,把好节日廉洁关,一旦发现有违反作风规定的绝不手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瑞丽市委办)
文章来源:德宏州电子政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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