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旅游旺季即将来临,为维护全州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日前,全州工商系统立足本职,采取多项措施认真组织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州、(县)市局制订了实施方案,成立了旅游市场整治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整治工作重点、任务、内容,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全过程、多方位的宣传,同时加大对新颁布的《旅游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工作,向各类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努力营造社会广泛关注、热情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
加大对旅游市场及旅游经营主体调查摸底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到位,不留死角。加大对旅行社、旅游购物企业和旅游购物商店等经营主体清理检查,依法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严防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加大对旅游景区景点的检查,主要查看是否存在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虚假违法广告行为、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和商标侵权行为、合同违法行为,欺诈和诱骗游客购物消费行为及短斤少两行为;深入旅行社对所使用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进行检查,主要查看旅游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特别规定、行程单、店堂告示等存在“霸王条款”,是否存在企业利用格式合同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旅游消费者责任,排除旅游消费权利,以及是否有利用格式合同实施欺诈等合同违法行为。
建立完善12315四个平台建设,及时依法解决旅游消费纠纷,切实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确保游客消费者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加强与旅游部门协调配合,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增强整治效果,逐步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截至目前,他们共检查旅游经营户1269户,景区景点94个,旅行社企业及其分支机构108户,旅游商品市场3个,旅游购物商店(含购物点)157户次,旅游合同23份,备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17个,旅游广告3条,受理消费者投诉1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万元。
文章来源:德宏州电子政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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