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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4个集体6名个人获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个人称号

浏览量:2352   作者:  日期:2015/1/27

116,云南省委民族工作会议暨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昆明召开,会议对88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12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进行了表彰,我州4个集体和6名个人获表彰。

据州民宗局介绍,我州受表彰的集体是,梁河县勐养镇政府、芒市勐焕街道办事处丙午社区居委会、瑞丽市姐相乡顺哈村委会银井村民小组、州少数民族语言文化译制传播中心;受表彰的个人分别是,芒市委常委、副市长银保强、盈江县民宗局局长姜加刘、盈江县铜壁关乡乡长岳麻糯、梁河县九保阿昌族乡乡长杨艳、瑞丽市地税局主任科员石磊和陇川县景罕镇景塔社区支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孔木兰。

据悉,2009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来,全省各族人民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和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创建工作中,各地各部门各行业涌现出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为彰显他们的先进思想、模范事迹和崇高品质,省人民政府决定对他们进行表彰。


文章来源:德宏州电子政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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