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盈江县国税局秉承“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宗旨,坚守“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以组织收入工作为中心,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积极制定切实有效的组织收入措施,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在全县经济增速明显放缓,实体经济持续疲软,有色金属、白糖等工业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下滑等及其不利的情况下,完成了各项组织收入工作。
据统计,县国税局全年共组织税收收入52869万元(不含海关代征4448万元),占州局下达调整计划数的100.3%,比州局下达调整计划数超收169万元。其中:增值税收入39281万元,占州局下达调整计划数的104.6%;消费税收入173万元,占州局下达调整计划数的101.8%;企业所得税收入11403万元,占州局下达调整计划数的87.9%;车辆购置税收入2012万元,占州局下达调整计划数的100.6%,为上年同期的106.2%,同比增收126万元。完成县级一般预算收入12396万元,为县委县政府下达任务数的12250万元的101.19%。
文章来源:德宏州电子政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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