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办公室近日下发了《关于调整充实州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对组成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整充实。
此次调整,新增加了州民宗局为成员单位。明确了州消防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即:在州政府领导下,组织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州政府及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决定、指示;研究解决本地区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州政府提出工作建议;督促下级政府和社会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督促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对下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实施指导监督,组织有关部门适时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实施监督,对人民群众关注的消防安全问题限期作出答复。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州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按照州消安委的工作部署,研究、提出贯彻意见;执行州消安委决定事项,督促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专题分析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向州消安委提出对策和建议;参加州消安委对下级政府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组织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考核,总结推广先进工作经验和方法;定期参加州消安委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做好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单位人员防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工作。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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